一、項目基本情況
原公告的項目編號:2024-WS156
原公告的項目名稱:車輛采購(灑水車、洗掃車、防撞緩沖車、輕型載貨車)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4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項:招標文件
更正內容:
1、原招標文件“第三章 項目內容及要求”中“十一、付款方式”中“1、本項目付款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分六期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次):①第一期支付:車輛經招標人驗收合格后的次月30個工作日內,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至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17%。②第二期中標人所供車輛交付招標人驗收后滿半年且無重大質量問題后,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至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34%;③第三期: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至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51%;④第四期: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至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68%;⑤第五期: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至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85%;⑦第六期: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至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100%。期間若中標人提供的車輛存在違反雙方約定的相關罰款等責任,招標人有權從未支付的款項中給予扣除,情節(jié)嚴重的招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現更正為:
“1、本項目付款采用分期支付的方式,驗收合格后滿半年支付貨款的30%;其余70%分五期支付(30%貨款支付滿半年后開始支付,每半年支付一期)。剩余70%貨款分期支付方式為①第一期: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至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44%;②第二期: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至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58%;③第三期: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至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72%;④第四期: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至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86%;⑤第五期: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至該批次貨物總金額的100%。期間若中標人提供的車輛存在違反雙方約定的相關罰款等責任,招標人有權從未支付的款項中給予扣除,情節(jié)嚴重的招標人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其他內容不變。
根據招標文件規(guī)定,本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本通知與原招標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通知為準。
更正日期:2024年4月18日
三、其他補充事宜
/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廈門同安城建管護有限公司
地址:廈門市同安區(qū)濱海西大道2567號
聯系方式:0592-7030706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廈門市務實采購有限公司
地 址:廈門市思明區(qū)蓮岳路221號公交大廈1號樓702單元
聯系方式:劉芳艷,0592-582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