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務實-公開招標-2009-CG44金榜路(湖濱南路—湖光路)路面改造工程控制價通知 | |
代理機構信息: | 廈門市務實采購有限公司 廈門市廈禾路1128號富興大廈B棟11樓 電話:0592-5822910 傳真:0592-5822911 |
采購人名稱: | 廈門市思明區(qū)建設局 |
投標截止時間: | 2009.6.25上午9:00 |
更正事項、內(nèi)容: | 各投標人,我司代理的2009-CG44金榜路(湖濱南路—湖光路)路面改造工程控制價及補充通知如下:1、工程量清單中《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第2頁序號9、項目編碼040204003002、項目名稱 “安砌平緣石”中的“2.側緣石混凝土基座 混凝土”刪除。2、工程量清單中《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第1頁序號1、項目名稱“2.人機配合拆除基層或面層 有骨料多合土 厚度(16cm)”改為:“2.人機配合拆除基層或面層 有骨料多合土 厚度(20cm)”。 3、工程量清單中《分部分項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分析表》第3頁“序號12(4)、項目名稱鋼筋制作、安裝 圓鋼筋ф10以內(nèi)”的數(shù)量為0.1281。4、本項目招標文件第8頁第10.3項第(5)條及第22頁三、(5)的“稅收屬地證明”改為:“納稅證明函”(須按第五章投標文件格式中“納稅證明函”的統(tǒng)一格式并加蓋思明區(qū)財政局或思明區(qū)稅務局或思明區(qū)各街道辦事處的公章,投標人應提供上述“納稅證明函”的復印件并加蓋投標人的公章,“納稅證明函”的原件投標人自行留存?zhèn)洳?。未按招標文件要求的統(tǒng)一格式或自擬的格式將導致無效投標)。5、經(jīng)思明區(qū)財政審核中心審核,本項目最高控制價為145.66萬元。 根據(jù)招標文件規(guī)定,本項目通知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之一,對招投標各方均具有約束力。本項目通知與原招標文件不一致的部分以本項目通知為準。 |
采購項目聯(lián)系人和電話 | 謝先生電話:0592-5822986 傳真:0592-5822911 |